2006年4月2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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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知识产权既保又创
本报记者 汪嘉林

  “浙江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市场经济秩序为代价!”在第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省知识产权局执法处副处长鲁文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过去的一年,是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创’并举的一年。”鲁文革向记者介绍,2004年9月至2005年9月,我省各级工商、质检、新闻出版、专利等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802起,涉案金额3.5亿元。“一方面,省内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意识正不断加强;另一方面,各职能部门也加强了对侵害工业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打击就是为了维护
  火花塞是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的点火装置,假冒火花塞由于导热性能远差于正牌产品,长期使用很可能导致电极融化从而对发动机产生损害。宁波慈溪是国内火花塞产品的主产地,却也有部分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生产假冒国外知名品牌的火花塞产品。
  “有关部门对此的打击从没松懈过,可是由于处罚轻,假冒火花塞还是屡禁不止。”鲁文革告诉记者,过去采用最多的处罚手段是罚款,可是“罚的这点钱和造假者通过造假获得的利润根本不成比例”,所以有些造假者根本不把处罚当回事儿。
  这样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去年开始,当地有关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联合公安部门的力量进行执法,效果挺明显的。
  2005年7月27日,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办事处受“CHAMPION”、“NGK”、“BOSCH”、“DENSO”等公司委托,举报慈溪光阳车辆配件有限公司擅自大量制造上述4个品牌的火花塞。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去调查,结果从慈溪该公司仓库内查获假冒火花塞563箱,价值16万余元。
  同年8月24日,光阳公司负责人戚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2月27日,慈溪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慈溪光阳车辆配件有限公司罚金5万元;公司负责人戚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打击造假是维护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鲁文革告诉记者,我国加入WTO以来,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提高对重大案件的查处能力成了有关执法部门必练的“内功”。而作为企业,要到国际市场上与那些知名品牌同台献艺,自主创新并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科技成果就是“敲门砖”。

  创新与法律保护同步
  宁波帅康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生产厨卫电器和家用空调器产品的大型企业集团,是国家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灶、家用空调器和橱柜等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之一。近8年来,该集团先后开发出厨卫新产品230多项,获得专利83项,获得国家、省、市技术进步奖23项,被授予了“浙江省专利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等称号。
  帅康集团总裁邹国营告诉记者,在科技创新的同时,及时寻求法律保护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杀手锏”。他向记者介绍,集团下属有7个产品开发部,分别设计开发吸油烟机、燃气灶、整体橱柜等产品。一旦确定新产品的形状和结构,公司就会申请专利。
  根据集团对专利工作的管理程序和《帅康集团有限公司专利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新产品专利申请一般在设计师提出专利申请的结构后,先将该产品申请内容在公司内的技术部门和集团知识产权办会签,再递交集团总工程师办公室审查,还要经过集团的常年专利律师的专利查询,确定该项技术申请专利的可行性,最后由集团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交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提出专利申请。
  这样严格的申请流程,既保证了专利申请的质量,又保证了产品中的专有技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使产品开发、设计与专利申请同步,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得到有效保护,成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部分。

  企业自保和全面监督结合
  “保护知识产权是鼓励知识产权创新的前提,否则,在低成本的侵权影响下,会极大损害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省知识产权局执法处副处长鲁文革告诉记者,要进一步保护好企业的知识产权,还是要从3方面来下功夫:
  首先要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我觉得不仅仅要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更应该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除此之外,作为职能部门来说,对于重点环节的监控和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也是不可或缺的。”鲁文革说,除了以往经常进行的集中行动外,更重要的是加强日常监控,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鲁文革还提出,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努力促进自主创新。“如果不促进创新,浙江省已有的竞争优势就会削弱。只有‘创新’和‘保护’并举,浙江的发展才会有强劲的动力。”
  “当然,作为企业来说,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还是要对知识产权有一个充分的认识。”鲁文革告诉记者,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浙江民营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像帅康这样在企业内部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分工明确的企业越来越多。
  本报记者  汪嘉林

  新闻链接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出现境内外勾结倾向
  本报讯  昨天下午,在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得知,境内外勾结已经成为我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一个新动向。
  据统计,2005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7件、93人,提起公诉132件、23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4件、34人,占全国总数的20%。其中,义乌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吴琅辉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本报曾作详细报道)和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陈梅玉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入选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在北京公布的2005~2006年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最佳案例。
  今年,我省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重点,将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等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记者从此次新闻发布会上还得知,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外贸交易的繁荣,我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已经出现了境内外勾结的倾向。仅义乌市检察院去年查处的32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就有7件涉及外国人参与犯罪。
  如2004年11月,浦江欧妮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经理黄精钢承接了非洲一客商的订单,定做加工假冒的“HUGO  BOSS”、“CHANEL”、“LANCOME”、“Armani  mania”、“KENZO”等香水,非洲客商提供了假冒香水的样品,并支付了3万元定金。假冒香水炮制出后存放在义乌某仓库内,被工商部门查获,涉案金额高达50多万元。近日,参与制假的黄精钢等人分别被判刑。据了解,境外不法分子在我省下订单委托生产的假冒商品大多冒充国际名牌,产品再出口到其他国家行骗。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金叙飞